(星島日報圖片) |
大台電視劇《律政強人》終於曲終人散,劇集有違過往一般律師片集中講述在法庭上你爭我鬥,雄辯滔滔的場景。整套劇集反而主要環繞著法庭以外的律師工作中如何鬥智鬥力,合夥人之間的爭權奪利,亦描述很多如何精心佈局的黑暗一面,只有在最後方寧的訴訟上才短暫出現張強與KC在法庭上針鋒對決的場面。究竟公義重要還是金錢及客戶利益重要?要找一個平衡點實在很因難,這亦很好地給觀眾尤其學生反思要當一個出色律師背後在工作、道德及友情上所面對的矛盾。
要成為律師,除了學歷外還要具備很多必要的先決條件,包括口才、應變力、判斷力、自信、分析力等。香港的律師資格可分為事務律師 (Solicitor) 或大律師 (Barrister),兩者均先需要完成法律學士學位 (LLB) 後再修讀為期一年的法律深造文憑課程 (PCLL),之後通過不同的實習要求取得相關的律師資格。《律政強人》中亦有篇幅描述方寧叩門自薦向張強拜師的一個情節,亦可見所拜「師傅」的素質是何其重要。(節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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